字頭:採
| 採 | 简化字:采 |
部首:手
部首筆畫:4
部外筆畫:8
總筆畫:12 拼音:cǎi 注音:ㄘㄞˇ
倉頡:QBD
统一碼:63A1
卷別:〈卯集中〉
同文書局本:438頁,第12字 武英殿本:2095頁,第1字
唐韻 倉宰切 集韻 韻會 正韻 此宰切,𠀤同采。摘也,取也,㩜也。 戰國策 芻牧薪採,莫敢闚東門。 註 大者薪,小者採。 晉書·劉琨傳 古語云:山有猛獸,藜藿爲之不採。 唐書·地理志 開元二十一年,置十五採訪使檢察,如漢刺史之職。◎按採本从爪从木,爪即手也。後人又加手作採。
《論壇交流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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