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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部首:木
 部首筆畫:4
 部外筆畫:4
  總筆畫:8
   拼音:fāng , fǎng , bǐng
   注音:ㄈㄤ , ㄈㄤˇ , ㄅㄧㄥˇ
   倉頡:DYHS
  统一碼:678B
   卷別:〈辰集中〉
同文書局本:515頁,第2字 
 武英殿本:2463頁,第2字

  唐韻  甫良切  集韻    韻會  分房切  正韻  敷房切,𠀤音方。
  說文  木可作車。
  管子·地員篇  其杞其
 又  南方草木狀  蘇木出九眞,南人以之染絳,漬以大庾之水,則色愈深。
 又  集韻  蜀人以木偃魚曰
 又  集韻  甫妄切,妨去聲。舟師也。
 又  集韻    韻會  𠀤陂病切。與柄同。
  周禮·春官  內史掌王八之法,以詔王治,謂爵、祿、予、奪、生、殺、廢、置也。
 又  儀禮·士昏禮  酌醴加柶面葉,受醴面
  疏  柶,朼類。,柶柄也。
 又  正韻  舫,亦作

考證:〔  揚子·方言  蜀人以木偃魚曰。〕 謹按方言無以木偃魚曰之文,查係集韻。謹改揚子方言爲集韻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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