字頭:誹
| 誹 | 简化字:诽 |
部首:言
部首筆畫:7
部外筆畫:8
總筆畫:15 拼音:fěi 注音:ㄈㄟˇ
倉頡:YRLMY
统一碼:8AB9
卷別:〈酉集上〉
同文書局本:1165頁,第27字 武英殿本:5571頁,第5字
唐韻 正韻 敷尾切 集韻 韻會 妃尾切,𠀤音斐。 說文 謗也。 博雅 䛼也。 史記·高祖紀 誹謗者族。 莊子·刻意篇 高論怨誹。 戰國策 國必有誹譽,忠臣令誹在己,譽在上。 又 集韻 或省作非。 前漢·鼂錯傳 非謗不治。 師古註 非讀曰誹。 又 集韻 府尾切,非上聲。義同。 又 集韻 韻會 匪微切 正韻 芳微切。𠀤與非通。 類篇 謗言也。 增韻 非議也。 史記·平準書 張湯奏顏異當九卿,見令不便,不入言而腹誹。 前漢·食貨志 作腹非。 註 口不言,心非之也。 又 廣韻 方味切 集韻 韻會 正韻 方未切,𠀤非去聲。義同。 史記·文帝紀 誹謗之木。 索隱 誹,音非,亦音沸。尸子云:堯立誹謗之木。韋昭云:慮政有缺失,使書于木,後代遂因以爲飾。今宮牆橋樑頭四柱木是也。
《論壇交流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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