字頭:辯
| 辯 | 简化字:辩 |
部首:辛
部首筆畫:7
部外筆畫:14
總筆畫:21 拼音:biàn , pián , biǎn , bàn 注音:ㄅㄧㄢˋ , ㄆㄧㄢˊ , ㄅㄧㄢˇ , ㄅㄢˋ
倉頡:YJYRJ
统一碼:8FAF
卷別:〈酉集下〉
同文書局本:1252頁,第14字 武英殿本:5998頁,第1字
同辨。 說文 判也。 廣韻 別也。 易·履卦 君子以辯上下,定民志。 又詳審也。 周禮·天官 惟王建國,辯方正位。 又明悉也。 易·大有 明辯晳也。 又 集韻 巧言也。 禮·王制 言僞而辯。 史記·荀卿傳 鄒衍之術,迂大而閎辯。 又爭辯也。 禮·鄕飮酒義 不慢不爭,則遠于鬭辯矣。 又 說文 治也。 書·酒誥 勿辯乃司。 左傳·昭元年 主盟者誰能辯焉。 註 辯,治也。 又微辯,諷諭也。 禮·儒行 其過失可微辯而不可面數也。 又與徧通。 禮·樂記 其治辯者其禮具。 註 辯,徧也。 史記·五帝紀 辯于羣神。 書·舜典 作徧。 又與平通。 字彙補 平均也。 史記·五帝紀 辯秩東作,辯秩西成。 書·堯典 作平。 又 五音集韻 下辯,地名。在武鄕。 又 集韻 韻會 筆列切 正韻 必列切,𠀤音䇷。與貶同。 周禮·秋官·士師 若邦凶荒,則以荒辯之法治之。 註 辯,當爲貶。遭饑荒,則𠛬罰、國事有所貶損。
《論壇交流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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