字頭:飾
| 飾 | 简化字:饰 |
部首:食
部首筆畫:9
部外筆畫:5
總筆畫:14 拼音:shì , chì 注音:ㄕˋ , ㄔˋ
倉頡:OIOLB
统一碼:98FE
卷別:〈戌集下〉
同文書局本:1418頁,第42字 武英殿本:6791頁,第9字
廣韻 賞職切 集韻 韻會 設職切,𠀤音識。 玉篇 修飾也。 逸雅 飾,拭也,物穢者拭其上使明,由他物而後明,猶加文于質上也。 又 禮·樂記 聲者,樂之象也。文采節奏,聲之飾也,故君子動其本,樂其象,然後治其飾。 註 以聲而被之器也。 又 詩·鄭風 羔裘豹飾。 註 飾,緣袖也。禮,君用純物,臣下之,故裘以豹皮爲飾也。 又 周禮·地官·封人 飾其牛牲。 註 刷治潔淸之也。一曰豫飾也。 又 禮·曲禮 飾羔鴈者以繢。 疏 飾,覆也。畫布爲雲氣,覆之以相見也。 又 禮·月令 天子乃厲飾。 註 厲飾謂戎服,尚威武也。 又 史記·公孫弘傳 習吏事,緣飾以儒術。 後漢·章帝紀 詔曰:俗吏矯飾外貌,似是而非,朕甚厭之。 又 周禮·夏官·掌固 設其飾器。 註 兵甲之屬。 又 正字通 滿飾,國名。 說文 㕞也。从人从巾,食聲。讀若式,一曰橡飾。
考證:〔 周禮·地官·封人 飾其牛牲。 註 剝治潔淸之也。〕 謹照原文剝治改刷治。〔 曲禮 飾羔鴈者以績。 註 飾,復也。〕 謹照原文以績改以繢。註改疏。〔 史記·公孫弘傳 凡吏事,緣飾以儒術。〕 謹照原文凡吏事改習吏事。〔 前漢·章帝紀 詔曰,俗吏矯飾外貌,似是而非。〕 謹按章帝紀係後漢書,前漢改後漢。
《論壇交流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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