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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部首:食
 部首筆畫:9
 部外筆畫:14
  總筆畫:23
   拼音:yàn
   注音:ㄧㄢˋ
   倉頡:MKOIV
  统一碼:995C
   卷別:〈戌集下〉
同文書局本:1426頁,第34字 
 武英殿本:6827頁,第13字

  廣韻    集韻    韻會    正韻  𠀤於豔切,音厭。
  玉篇  飽也,足也。
  左傳·襄十六年  以險徼幸者,其求無
  孟子  酒肉而後反。
 又通作厭。
  書·洛誥  萬年厭于乃德。
  註  厭,飫也。
  釋文  厭於豔反,徐於廉反。
 又  廣韻  一鹽切  集韻  於鹽切  正韻  衣炎切,𠀤音懕。義同。
  吳棫·韻補    左傳  序,而飫之。  孟子  酒肉。或作𤞣。  書·洛誥  註:飽也。亦作懕。通作厭。  周禮·大司徒  註:厭服于十二敎。疏云:謂厭飫服行。
 又  賈山傳  好善無。無音,  孟子  不奪不。  左傳  貪惏無。有平去二音。舊韻𤞣厭三字訓解不同,許於經傳有明音,卽依本音,如無明音,卽平仄聲通使。毛氏曰:三字訓解不同,謂厭斁、厭禳、厭服、厭厭之類,當隨出處。若訓飽足者,平去聲三字𠀤同,其閒字音獨異,如  孟子  不奪不有二音,至酒肉、足乃獨去音,皆合通押。按本韻三字各出,如厭之爲斁,之爲飫,猶曰不同,如𤞣字直是省文,各出誤矣。互詳厭字註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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