唐韻 集韻 𠀤所敎切,稍去聲。 說文 國甸大夫稍稍所食邑。 周禮·天官·大宰 四曰家削之賦。 註 削亦作稍,又作𨛍。 地官·載師 以家邑之田任稍地。 疏 名三百里地爲稍者,以大夫地少,稍稍給之,故云稍。◎按據此則削稍𨛍三字義通。 《論壇交流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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