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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辯的解释|辯的意思|康熙字典“辯”的释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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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部首:辛
 部首筆畫:7
 部外筆畫:14
  總筆畫:21
   拼音:biàn , pián , biǎn , bàn
   注音:ㄅㄧㄢˋ , ㄆㄧㄢˊ , ㄅㄧㄢˇ , ㄅㄢˋ
   倉頡:YJYRJ
  统一碼:8FAF
   卷別:〈酉集下〉
同文書局本:1252頁,第14字 
 武英殿本:5998頁,第1字

同辨。
  說文  判也。
  廣韻  別也。
  易·履卦  君子以上下,定民志。
 又詳審也。
  周禮·天官  惟王建國,方正位。
 又明悉也。
  易·大有  明晳也。
 又  集韻  巧言也。
  禮·王制  言僞而
  史記·荀卿傳  鄒衍之術,迂大而閎
 又爭也。
  禮·鄕飮酒義  不慢不爭,則遠于鬭矣。
 又  說文  治也。
  書·酒誥  勿乃司。
  左傳·昭元年  主盟者誰能焉。
  註  ,治也。
 又微,諷諭也。
  禮·儒行  其過失可微而不可面數也。
 又與徧通。
  禮·樂記  其治者其禮具。
  註  ,徧也。
  史記·五帝紀  于羣神。
  書·舜典  作徧。
 又與平通。
  字彙補  平均也。
  史記·五帝紀  秩東作,秩西成。
  書·堯典  作平。
 又  五音集韻  下,地名。在武鄕。
 又  集韻    韻會  筆列切  正韻  必列切,𠀤音䇷。與貶同。
  周禮·秋官·士師  若邦凶荒,則以荒之法治之。
  註  ,當爲貶。遭饑荒,則𠛬罰、國事有所貶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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